自2019年2月15日起,《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標志著我國對區塊鏈信息服務活動的監管進入規范化、法治化的新階段。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家網信辦”)相關負責人近日接受專訪,就《規定》的出臺背景、核心要求及社會關注的重點問題進行了系統解讀。
一、出臺背景與立法目的
負責人指出,區塊鏈技術作為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重要代表,其分布式、不可篡改等特性在金融、供應鏈、政務等領域展現出巨大潛力。隨著區塊鏈信息服務的快速發展,也出現了利用技術從事違法違規活動、傳播不良信息等問題,亟需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以保障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規定》的出臺旨在明確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的責任義務,規范服務行為,促進技術應用創新與風險防控的平衡。
二、七大核心問題解讀
- 管理對象與范圍:《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是指基于區塊鏈技術或系統,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區塊鏈技術研發、應用分析、資訊發布等。境內從事相關服務的提供者均需遵守本規定。
- 備案管理制度: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通過國家網信辦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履行備案手續,包括主體信息、服務類別、技術特性等。備案信息實行動態管理,變更需及時更新。此舉旨在掌握行業底數,為后續監管提供依據。
- 主體責任與義務:提供者應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審核、應急處置等制度;對違反法律法規的服務使用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關閉賬號等措施,并記錄相關日志留存不少于六個月。
- 安全評估要求:如信息服務存在新技術新應用可能帶來信息安全風險,或設立境外節點涉及數據跨境,提供者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進行安全評估,并報告結果。這有助于防范技術濫用與數據安全風險。
- 用戶權益保護:提供者需明示服務使用規則,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等活動;應保護用戶個人信息及數據安全,不得非法收集、買賣用戶信息。
- 監管與執法機制:國家及地方網信部門負責統籌監管,可對違規行為采取約談、限期整改、暫停服務乃至罰款等處罰。同時鼓勵行業自律,推動社會監督。
- 技術發展與規范協同:《規定》強調“促進發展與規范管理相結合”,在防范風險的同時支持合法創新。負責人表示,網信辦將跟蹤技術演進,適時完善細則,為區塊鏈賦能實體經濟營造良好環境。
三、行業影響與展望
《規定》的施行被視為我國區塊鏈監管體系的重要里程碑。一方面,通過明確“紅線”與“底線”,有助于凈化市場環境,遏制投機炒作與非法金融活動;另一方面,備案制等柔性管理方式為合規企業提供了清晰指引,有利于引導資源投向技術研發與實體應用。專家認為,隨著監管框架的完善,區塊鏈技術在供應鏈金融、版權保護、政務服務等領域的落地將加速,行業或迎來“去偽存真”的新階段。
國家網信辦最后強調,將加強與相關部門協作,持續優化監管與服務,推動區塊鏈行業在法治軌道上高質量發展,為網絡強國建設注入創新動能。